由於母親往生....走的太突然, 她生前留下的債務~不可數的部分, 我們姐弟真的是付擔不起
我那位保險經理的堂妹教我們 "說什麼都要辦理拋棄繼承優先"
有此需求的人可以親自走一趟法院, 申請程序其實非常的簡單!!
以下純粹我自己個人的親身經驗分享.
有幫助到大家才是我寫這篇文章最主要的目的.
首先 拋棄繼承必須要 亡者 離開人世的 一個月內, 向法院提出
((有些奇摩知識有提到二個內完成....我個人還是覺得一個月內辦完比較心安.))
聲請人 也就是去向法院提出 需要 辦理拋棄繼承的人
包含亡者所有的直系血親 上 2 級--> 亡者的父母, 祖父母輩
亡者下 2 級血親 --> 兒女, 孫輩 全部都算是聲請人
★首先請備妥所有聲請人的戶藉謄本, 與印鑑證明
申請戶藉謄本注意事項 :
1. 戶藉謄本可以在同一個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請 ((例如頭份, 造橋的戶藉在苗栗申請))
2. 未滿20, 未成年子女戶藉謄本必須由父母, 登記為戶長那位提出申請
3. 祖父母輩或某某血親因病去世~往生 N 年的. 一樣可以逕向各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
((屆時可以拿著 "法院要求補謄本的公文" 到戶政事務所辦理))
印鑑證明申請注意事項 :
1. 未滿20 歲, 未成年子女印鑑證明必須登記為戶長那位家長申請
2. 如果已申請過印鑑證明者, 忘了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是哪個印鑑, 必須重新申請.
3. 成年人未申請過印鑑證明者, 請務必親自回個人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
((通訊地址的戶政事務所不可以申請印鑑證明))
★到各縣市所屬之地方法院辦理時 :
請攜帶 1. 申請印鑑證明的印章 2. 印鑑證明文件 3. 戶藉謄本 4. 成年人的各個身分證
☆☆☆ 請注意 印鑑證明文件從頭到尾, 都必須跟隨申請時的同一顆印章 ☆☆☆
★到各縣市所屬之地方法院辦理時
進入地方法院, 可以直接詢問義工該到何處? 哪間辦公室辦理 拋棄繼承 申請的相關作業
1. 購買訴狀書填寫 (一份 50,60....我忘了....)
法院會提供範例教導各位民眾 如何填寫拋棄繼承訴狀書.
2. 請務必要字體工整, 最好不要塗改, 且蓋於名字後方的 印鑑 不可重疊.
3. 各個聲請人的戶藉通訊地址必須填寫清楚.
4. 填寫完成後, 請詳細檢查~各個聲請人需檢附的文件是否有遺漏.
5. 請記得所有聲請人及未成年子女都要帶著印章. 填寫時會用到.
6. 填寫完成送件. 要繳交 規費 1000 元.
★必要檢附之文件
1. 如果是女婿, 媳婦的姻親身分者, 仍需要檢附
未成年子之法定代理人證明, 戶藉謄本+印鑑證明文件 + 印鑑證明之同一顆印章 (印章帶著是方便填寫人蓋章用)
2. 亡者的 除戶謄本
3. 亡者的 死亡證明書
4. 各個聲請人的身分證與戶藉謄本, 印鑑證明文件, 及申請印鑑證明的印章
6. 未成年聲請人之其法定代理人之證明, 戶藉謄本, 印鑑證明文件, 及申請印鑑證明的印章
以上包含訴狀書及所有檢附文件, 檢查完成, 繳交 1000元規費, 領取完收據後,
即代表法院受理您申請辦理拋棄繼承, 文件將會送交 少年及家事庭 審理.
完成後即可回家等候通知是否缺件需補件, 耐心等待整個法院的審核程序完成,
審核完成後~法院都會另行公文給各個的成年的聲請人 "核淮辦理拋棄繼承登記備查"
~請各位注意~
地方法院之公文, 如果掛號寄到家中無人收件.
請自行攜帶私章, 身分證件到各住所附近的派出所領取.
這是目前郵局與法院之間的作業規範.
連我不想進派出所的人都因為剛巧郵差來的時候不在家...
硬著頭皮還是得進去, 把公文領回家才能卸下心中的不安啊.